【通識自主學習申請時間與條件】
*113-1學期「通識教育自主學習(一)」、「通識教育自主學習(二)」延伸通識課程申請時間:113/12/19-113/12/25止(僅在申請階段可以上傳總結性心得報告)
說明:
1.須同時滿足下列兩條件:(1)總結性心得報告須滿3000字。(2)參加之場次需在my file上傳單次心得(不限字數),此條件為必要條件,但不列入評分依據。
2.113-1學期通識自主學習學分總表,待公告(各場次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活動流程之權利)
3.參加自主學習相關活動,累積滿1學分即可申請1學分的延伸通識課程!當學期就可以取得學分!
4.取得之課程名稱,自109-2學期起,調整為:通識教育自主學習(二)或通識教育自主學習(一),避免學生修習重複課名學分不予承認。
5.學生登入路徑(申請學分及上傳總結性報告):中原e點靈-登入帳號密碼-學業-教學網站-學習便利通-通識自主學習課程認證系統
【通識自主學習課程介紹】
Q:113-1學期有哪些可參加的活動承認為自主學習課程的學分?
Q:我參加自主學習課程怎麼確認我有參加活動呢?
A1.所有的自主學習課程,皆須在活動結束後,用學生證靠卡方式感應,請同學務必記得攜帶學生證,不得事後補簽到。
A2.參加完單次活動,請至學生MyFile系統→學習足跡→活動學習→活動心得上傳(不限字數)。
Q:參加完累積一學分後就可以拿到學分嗎?
A:通識教育自主學習課程可為通識講座與演講類、通識藝文活動類及其他類,各類認證原則如下:
(一)通識講座與演講類:單場計0.1學分。
(二)通識藝文活動類:包括表演、音樂、影展(須安排座談或影評)者,單場計0.1學分。
(三)其他類:相關通識性活動,單場2小時課程,計0.1學分;4小時課程,計0.2學分;單場上限計0.2學分。
該學期通識教育自主學習課程活動數量不足,通識教育中心得依本要點臨時加開活動,或受理新增活動之申請並召開審查會議,將新增活動上網公告。
Q:之前已經申請過的學分,如果未通過,是否還能繼續申請?
A:如果已經申請過通識自主學習課程,無論是否通過,皆無法於下次再提出申請,所以要申請學分,一定要記得按照規定,確認後上傳喔!
Q:應屆畢業生或是延肆生是否能提出申請?
A:可以喔!只要在公告時程內(包含成績上傳/公告),仍在校的身分,皆可申請通識自主學習學分。
Q:自主學習的學分如果一學期沒有集滿一學分,下一個學期還能申請嗎?
A:通識自主學習學分都可以跨學期累計,只要當學期累計滿1學分,都可以在時程內提出申請喔!
學生累計滿1學分,於規定時間內繳交總結學習心得報告1份(須至少3000字),並申請學分認證,每人每學期可申請1學分,上限2學分。通過的學生即可於當學期獲得學分喔!
113-1學期通識自主學習課程申請時間:113/12/19-113/12/25止(僅在申請階段可以上傳總結性心得報告)
承辦人:通識中心 廖怡婷助理
連絡電話:03-265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