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就業
臺東縣政府111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第8次甄選簡章
承辦單位
職輔中心
承辦人
翁啟恩
電話
03-2651572
Email
amber_0123@cycu.edu.tw

臺東縣政府111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第8次甄選簡章

 

一、甄選依據:

 

  • 學生輔導法第11條。

  •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二、甄選名額及資格: 

 

輔諮中心心理師督導1名


  • 具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證照者者。

  • 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二年以上。

  • 具有學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四年以上。

  • 工作年資之採計,以服務於公立機關(構)、公私立學校、醫療機構與政府立案之社會福利機構或團體,並專任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年資為限。

  • 心理師3名、社工師1名:

  • 具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證照者或具有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應考資格者。

  • 具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 上開專業輔導人員具備下列資格者優先錄用:

    1. 具有碩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

    2. 具學士學位及相關專業資格,並從事學校輔導或兒童及少年之諮商、社會工作實務工作二年以上。

 

 

詳情請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