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 |
住宿組 |
承辦人 |
謝金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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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3-2652192 |
Email |
scy@cycu.edu.tw |
一、依據:
教育部112年2月2日臺教技通字第1122300224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中低收入戶學生
(三)符合大專校院弱勢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三、補貼額度:
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區域辦理補助,以桃園市為例,每月貼補租金新臺幣2,880元
四、補貼期間:
每學期以補助6個月為原則(須按契約實際租賃期限採計),本學期補助月份為112年2月至112年7月
五、辦理方式:
(一)申請資料:
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
(1)申請書(如附件一)
(2)切結書(如附件二)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符合大專校院弱勢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
(1)同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請資料1-4項
(2)含詳細紀事之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申請截止時間:
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20日止提出紙本申請,並請送交至維澈樓2樓住宿服務組承辦人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料上傳及審核:
1.學校應於112年3月31日前上傳學生申請資料至教育部彙報系統,辦理家庭年所得及財產調查。
2.俟前項彙報系統公布查調結果後,學校應於112年6月16日前檢附經費請領一覽表及收據函報教育部,辦理經費請撥作業。
(四)補助經費發放時間:
本學期至遲於112年7月15日前將補貼金額撥予學生帳戶。
六、停止(追繳溢領)補貼:
已獲租金補貼之學生如未完成當學期學業,或租賃契約屆滿而無租賃需求,應主動繳回溢領金額。如未能於當學期繳回者,其後再次申請租金補貼時須扣除溢領金額。
七、諮詢(受理)聯絡資訊:
學務處住宿服務組謝金源(電話:03-2652192;傳真:03-2652129)
八、本案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來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