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 |
課註組 |
承辦人 |
翟智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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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3-2652021 |
Email |
chai@cycu.edu.tw |
一、分發學生自111年8月1日起為分發學系或學士學位學程學生,二年級後應修科目及學分應依分發學系規定,本學期仍應依原學系規定完成相關課程。
二、若110學年度第2學期休學或退學,不符合分發資格而分發無效,無法分發至新學系或學士學位學程。
請參閱附件—分發名單(請按我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