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9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延肄生學期中畢業證書領取作業流程】
承辦單位
課註組
承辦人
詹子青
電話
03-2652026
Email
michelle@cycu.edu.tw

【109學年度第2學期大學部延肄生學期中畢業證書領取作業流程】

一、受理對象為大學部延肄生已修足畢業學分數,學期中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之延肄生。

二、離校手續:

(一)持鑑定考試通過證明至語言中心登記,並至生活輔導組申請操行成績。

(二)於畢業生網站查詢離校審核狀態,填寫「大學部非1月、6月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如附件)。

(三)每月20日前辦妥離校手續且將手續單交至課務與註冊組者,得於當月30日起,每週三下午2點至4點到維澈樓408室領取畢業證書。

三、退費作業:

(一)延肄期間無修課者,攜帶離校手續單及畢業證書,至維澈樓604室會計室申請退費。

(二)本校學雜費及學分費繳費辦法第二條第三款第三目規定:「101學年度(含)之後入學大學部學生已修畢學系應修課程,惟尚未通過本校認定之英文能力鑑定考試者,於延肄期間無修課者,仍應註冊並繳交相當於二學分費之雜費;學期中持鑑定考試通過證明領取畢業證書,未修課者於開始上課日之前一日得申請全額退費;於上課日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得申請三分之二退費,於上課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得申請三分之一退費;於上課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二不得辦理退費。」

四、以上相關資料,請至教務處課務與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畢業離校/僅差英檢離校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