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 |
產業人才中心 |
承辦人 |
黃昭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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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03-2651563 |
Email |
luna717@cycu.edu.tw |
一、法務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推動各地方檢察署 (以下簡稱地檢署) 提供大學 校院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利用暑假期間或於學期中實習觀護工作,建立建教 合作,強化觀護工作之效能,以達到防止再犯之目標,特訂定本方案。
二、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 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得推薦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有服務 熱忱,志願實習觀護工作之研究生及二、三、四年級學生,至地檢署實習觀 護工作。
三、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 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 所,於填寫推薦表後由學校備文逕向各地方檢察署洽詢報名。
四、報名時間:有意願之學生之履歷資料及彙整表(如附件)於110年3月25日前 e-maill至職涯發展處產業人才培育中心 (維澈701A)。
實施方案:/aa/MimeFile/news.aa_ann_attach/48636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