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運動會出缺席、體育課程實施辦法之說明
承辦單位
教學組
承辦人
張宜婷
電話
03-2651611
Email
reah@cycu.edu.tw

1.體育室依據108.06.26修正之體育課程實施辦法(附件一)辦理,體育課程實施辦法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非參賽選手未出席運動會開、閉幕典禮者,列計該生體育課曠課一次,若學生因故無法出席運動會,則依據本校學生請假規則(附件二)辦理請假手續。

2.本校共計兩次運動會,分為上學期校慶運動會及下學期大運會:

(1)上學期校慶運動會為期一天,校慶運動會當週體育課程不授課,故校慶運動會當日視同體育課程參加,列計出席乙次。

(2)下學期之大運會為期兩天,當週體育課程不授課,參加大運會出席視同體育課程參加。

3.考量學生可能因重大意外或事故請假,應依據請假流程辦理,並持相關證明予授課老師知悉,依據假別列計乙次缺席。

4.本校將自109學年度-第2學期委請體育課程之授課教師於課程第一週加強宣導參與運動會之評分辦法。考量涉及學生權益,本校另宣導於網站上,並布達於本校體育室、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週知。

 

附件一:體育課程實施辦法

附件二:中原大學學生請假規則

運動會出缺席、體育課程實施辦法之說明:/aa/MimeFile/news.aa_ann_attach/47871_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