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單位 |
環安組 |
承辦人 |
傅彥河 |
---|---|---|---|
電話 |
03-2651913 |
Email |
v48005@cycu.edu.tw |
實驗室負責老師應善盡實驗室管理責任,詳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實驗場所注意事項已於108年10月4日原環字第1080003545號函公告
本校職業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實驗場所注意事項點選下載
如致火災、爆炸...等事故,消防機關可能移送公共危險罪
實驗室火災案例下載~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svhXn381W0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80418/SYNEX4NNPZEDRY23QXJZ7R7XQQ/
實驗室火災判決案例請參考下列~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9年 度 上 易 字 第 334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8年 度 易 字 第 64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