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學務處諮商中心誠徵 專任輔導人員(教育部遞補學輔人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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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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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單位:學務處諮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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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職務:專任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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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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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待遇:新台幣42,000~42,300元(含證照津貼),比照本校專任約聘人員支薪標準及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要點聘用。公職人員依本校人事規定及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創新工作專業人力要點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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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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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碩士學位,具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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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大專校院學生輔導實務工作經歷及英語諮商能力者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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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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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別諮商、團體諮商、義工團及危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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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劃與執行心理健康、教育訓練及初級預防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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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系心理師與學院連結之個案管理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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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業務及支援中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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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輔導業務與主管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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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聘期:109年10月16日起,依專案計畫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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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作時間:8:00-17:00,需配合夜間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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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工作地點:中原大學(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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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應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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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將下述資料依序裝訂檢附資料,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諮商中心專任輔導人員(教育部遞補學輔人力計畫)」。資料包含:履歷表包括照片與自傳、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工作經驗證明(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與負責工作內容)、相關證照及相關專業訓練等證明影本,以及其他有利於審核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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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郵寄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諮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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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109年9月28日(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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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甄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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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面試日期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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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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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備註: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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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聯絡人:03-2652138 劉萱茹小姐